各位本科生:
根据学校本科生奖学金评审工作的相关安排,结合学院实际,现就本科生国家奖学金评审通知如下:
一、国家奖学金的评选依据《太阳成集团tyc7111cc国家奖学金、国家励志奖学金、国家助学金评选办法》的规定(附件1)
其申请条件是:
(1)上一学年学习成绩排名与综合素质测评排名均位于本专业(年级)前10%;
(2)上一学年学习成绩排名或综合素质测评排名超出本专业(年级)前10%,但均位于前30%,在道德风尚、学术研究、学科竞赛、创新发明、社会实践、社会工作、体育竞赛、文艺比赛等某一方面表现特别优秀。
其中第(2)款“特别优秀”的解释,见党委学工部《关于奖学金审核以及国家奖学金申请条件的补充通知》(附件2)
二、申请条件中学习成绩排名参照上一学年ABCD平均学分绩排名,综合素质测评排名为根据学院《本科生综合考评成绩实施办法》(2018年试行版)之规定,先期已公示确定的学年综合素质成绩与平均学分绩相加进行排名。此两项作为国家奖学金参考的综合素质测评排名依据。
三、符合条件的学生填写国家奖学金申请表(附件3)于9月25日中午12点前交到学院206,过期不候,视为放弃申请资格。
四、国家奖学金评审会面向全院公开,时间为9月26日下午4点学院208,与研究生奖学金评审大会合并进行。先进行研究生奖学金评审,后进行本科生国家奖学金评审。
五、评审程序请参照学院网站9月20日发布的研究生奖学金评审的相关通知。
联系电话 23500739
附件1 《太阳成集团tyc7111cc国家奖学金、国家励志奖学金、国家助学金评选办法》
附件2 《关于奖学金审核以及国家奖学金申请条件的补充通知》
附件3 国家奖学金申请表
太阳成集团tyc7111cc
2018年9月22日
附件:关于太阳成集团tyc7111cc本科生国家奖学金评选的通知