各教学单位:
根据《关于开展第四届太阳成集团tyc7111cc“魅力课堂”评选工作的通知》(南办发〔2016〕63 号),第四届“魅力课堂”评选已于2016-2017学年秋季学期启动,现根据春季学期教师开课情况以及各学院的推荐限额进行增报,具体事项通知如下:
一、申报条件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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申报对象:我校从事本科教学工作2年及以上的在职教师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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申报“魅力课堂”的教师需具备以下基本条件:
(一)有强烈的事业心和团结协作精神,爱岗敬业,师德高尚,治学严谨,教书育人;
(二)连续两年并正在独立承担一门本科课程,近两年无教学事故的在职专任教师,且教学效果好,深受学生和同行好评;
(三)长期从事基础课程教学的教师优先,积极参与教育教学改革和教学基本建设,在教学内容、教材、方法、手段改革方面取得显著成果,获省部级及以上教学成果奖的教师优先;
(四)往届“魅力课堂”获奖教师不再参评(不含提名奖)。
3. 推荐限额:每学院(教学部)每学年最多可推荐2人参选(2016-2017学年)。根据2016-2017学期秋季学期各学院的推荐情况,剩余推荐限额见附件1。
二、评选办法与程序
1.教师自愿参评。参评教师填写《太阳成集团tyc7111cc“魅力课堂”申报书》(附件2)、《太阳成集团tyc7111cc“魅力课堂”推荐教师开课时间表》(附件3),另附个人照片2张(建议生活照、证件照各一张,仅需提供电子版),报所在学院(教学部)教学办公室。
2.学院(教学部)教学指导委员会负责本单位推荐工作。教学指导委员会根据教师申报情况推荐候选人,填写《太阳成集团tyc7111cc“魅力课堂”推荐汇总表》(附件4,需排序)。
3.教务处根据各学院(教学部)推荐名单组织专家随堂听课,给出校级专家听课意见。
4. 教务处根据推荐名单组织学生评价,给出学生评价结果。
5.学校教学指导委员会对各单位推荐人选进行集体评议,并投票,根据专家听课、学生评价、校教学指导委员会投票结果综合确定太阳成集团tyc7111cc“魅力课堂”候选人名单。
6. 对获奖名单予以公示,公示异议期为名单公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。公示期满,教务处报学校批准,正式公布太阳成集团tyc7111cc“魅力课堂”获奖名单。
三、奖励标准
1. 学校将组织表彰大会对获奖教师进行表彰,为每位获奖教师颁发荣誉证书和2万元奖金。
2. 奖励记入个人档案,在今后教学项目的申报、职称评聘等环节中给与政策倾斜。
3. 在校内外媒体上对获奖教师进行宣传,推广经验。
四、提交材料:
1. 《太阳成集团tyc7111cc“魅力课堂”申报书》(2份)
2. 《太阳成集团tyc7111cc“魅力课堂”推荐教师开课时间表》(1份)
3. 个人照片2张(仅需提供电子版)
4. 《太阳成集团tyc7111cc“魅力课堂”推荐汇总表》(1份)
材料报送时间:
2月17日前报送电子版材料lxq@nankai.edu.cn,逾期一律不接受补交申报材料。
2月20日前报送纸质版材料,地点:八里台校区办公楼211,津南校区西业务楼251。
材料下载:http://jwc.nankai.edu.cn/2017/0212/c24a56493/page.htm
联系人:刘鑫桥,85358492
教务处 2017年2月12日